本报讯 继“四大黑哨”在丹东被宣判后,今天,足坛反腐窝案的宣判将掀起高潮,包括原足协官员、球员、俱乐部官员在内的将近40人,将在铁岭领刑。这其中,前中国足协副主席杨一民显然是焦点人物。昨晚,杨一民的辩护律师王树静赶到铁岭,他对记者表示,他们对于判决的心理预期是11年,“如果超出这一范畴,我们肯定将上诉”。
同丹东市中院仅耗时几十分钟的宣判相比,由于在铁岭受审的反赌案涉案人员众多,铁岭市中院今天的公开宣判将从上午8时30分开始,持续一整天。
杨一民将在上午接受宣判,作为本轮庭审中职位最高的“大鱼”,有人甚至猜测杨的受贿金额高达上千万。不过最终在公诉书上,认定杨一民的涉案金额为125.4万。
对于这125.4万元,律师王树静并不认同,“这125万元中,有很多属于人情往来,有礼金,有馈赠,非要把这些东西算作受贿,我觉得并不客观。”此前,杨一民案件中涉及的鱼缸、跑步机、购物卡等物品,也引发了是属于送礼还是人情往来的讨论。在今天的宣判过程中,对于这部分物品的属性认定,将直接关系着杨一民涉案金额的大小。
王树静表示,尽管杨一民被指控的罪名是受贿罪,但他仍希望可以利用“足管中心”和“中国足协”这个模糊的“双重身份”来为其减轻罪行。
“杨一民受贿的身份应是中国足协副主席,控方认定对他‘行贿’的都是足球俱乐部和教练。足协属于社会团体,而所有俱乐部都是社团会员,足管中心不能直接管理俱乐部,所以杨一民是以足协副主席的身份与各俱乐部打交道,他应以‘非国家公务人员受贿’被定罪。”而同在今天宣判的张健强等人也面临着同样的“身份”悬疑,对他们的身份界定,也同样关系着他们刑期的长短。
此前的丹东宣判中,四名黑哨以“非国家公务人员受贿”被判刑,刑期被外界普遍认为偏轻,不过王树静直言:“我觉得量刑也比较适中。”而这也让他看到了杨一民“轻判”的一丝希望,他对记者说:“杨一民并没有参与过赌球、黑哨,情节和后果都不算严重,所以他的刑期起点应该不会太高,我的心理预期,应该在11年左右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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